******有限公司锡分厂主厂房东行更新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
项目名称 | 锡分厂主厂房东行更新项目 | 项目编号 | 来冶YWWB-******7 | ||
采购人 | ******有限公司 | ||||
采购单位 | ******有限公司 | ||||
采购类别 | 自行招标 | 采购方式 | 公开比质比价 | ||
采购机构 | ******有限公司招标办 | ||||
采购范围 | (1)冶金桥式双梁双钩起重机(规格型号为:QDY16/3.2t*16.5m*18m)。 (2)安装新设备、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所证书、拆除旧设备。 | ||||
开标时间 | 2025年01月15日10:30 | 开标地点 | 来冶公司四楼会议室 | ||
公示开始时间 | 2025年01月21日 | 公示截止时间 | 2025年01月23日 | ||
预成交人 | ******有限公司 | ||||
成交候选人情况 | 第一成交候选人 | 单位名称 | ******有限公司 | ||
响应报价 | ¥380000元(大写:人民币叁拾捌万圆整) | ||||
数量 | 质量等级 | ||||
第二成交候选人 | 单位名称 | ******有限公司 | |||
响应报价 | ¥396000元(大写:人民币叁拾玖万陆仟圆整) | ||||
数量 | 质量等级 | ||||
被否决响应的响应人名称、否决原因及依据 | ******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被授权代理人未签字,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。 | ||||
其他公示内容(如有) | |||||
公示媒介 | 广西招标网、广西采购招标网、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| ||||
质疑和投诉 | 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的,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向采购人提出,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;若采购人拒不答复或认为采购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,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,逾期不予受理。若响应人对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。 | ||||
投诉受理部门 | ******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 | 投诉受理邮箱 | ****** |
******有限公司
******有限公司招标办
2025年01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