眉山天府新区城市供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
发布时间:2025-12-02 11:38:55 来源: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: 原文链接
|
眉山天府新区城市供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(项目名称)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|
|||||||
|
招标人 |
******有限公司 |
||||||
|
项目审批核准(备案)部门 |
眉山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|
批复文号 |
川投资备【2510-511452-04-01-584626】FGQB-0536 号 |
||||
|
建设地点 |
眉山市仁寿县 |
||||||
|
建设规模及内容 |
新建锦江水厂占地面积约30.97亩、设计供水能力 3万m3/d,主要包含新建锦江水厂、供水配套工程建设、物联网户表改造、硬件设备、软件和服务等; |
||||||
|
本项目估算金额(万元) |
18831.13 |
||||||
|
类似业绩 |
市政(不含城市轨道) |
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|
否 |
||||
|
代理范围 |
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勘察、设计、监理、施工等招标(包括按规定重新招标和评标) |
||||||
|
招标代理费(万元) |
合计:3.49
|
||||||
|
计划招标时间 |
2025-12-02 00:00至2025-12-05 23:59 |
||||||
|
比选报名时间 |
2025-12-02 00:00至2025-12-05 23:59 |
||||||
|
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|
1.资质要求: (1)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; (2)提供在《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》企业信息中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; (3)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。 (4)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个工作日在《眉山住建领域信用信息公示平台》中的当日信用评价分数90分及以上截图(截图须包含发布日期)。 2.人员要求: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:项目负责人(1名),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,专职技术人员(3名),须保证在招标活动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或1名专职技术人员随时能出场开展工作。 3.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共计34965.57元(其中勘察设计招标10000元,监理招标10000元,施工招标14965.57元),由各标段中标单位支付。 |
||||||
|
联系人 |
张老师 |
联系电话 |
****** |
||||